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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省公告(资格授予)

日期:2023-10-13 10:34:38

湖北考区关于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2号》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27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非在校考生,可于2023年1012日至1112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在校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47月19日至8月19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四、资格证书生成、领取与补发

1.证书生成。省考区办公室将对考试总科目(4门科目)成绩合格,且提交了资格申请的考生作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生成相应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2023年1212日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本人网上作资格申请时所选定的考点领取证书。因故不能到达现场的,请与发证考点有关人员联系邮寄事宜;在校生在网上完成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通过,可于20249月19日后,持身份证到自己选定考点领取证书或联系邮寄事宜。

3.证书补发。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由省考区办公室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

4.电子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自2023年5月起,全国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在我省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2日后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PC端)、鄂汇办APP(移动端)开电子卡包即可查看、展示本人名下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起,不再受理变更个人信息之外的证书补发申请事项

特此通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

                                                             2023年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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