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
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
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水利
等技术工作的农村实用人才,
请注意!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从业者的整体素质,逐步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近期,我区将继续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1.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的评定由临平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审通过后经发文公布并授予相应证书。
2.农民高级技师由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评审。其程序是:临平区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荐、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省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厅(局)专业评委会进行审核,最后由省农民高级技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公示后报省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发文公布。
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重要依据,发明专利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同时考虑学历和专业资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参加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在基层农业生产等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基本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小结;
4.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技术水平,并参加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能参与制定技术工作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并能撰写工作小结;
4.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技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5.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3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技术工作中成绩良好。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技术水平,并参加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能,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农民助理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4.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5.取得农民助理技师职称3年以上,在本行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并参加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3.了解本专业科技动态,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及时引进先进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业经济效益方面成绩优异;
4.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推广、示范计划,分析解决技术工作中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5.取得农民技师职称3年以上。
6.对少数确有特殊专长,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对本地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限制,获得省厅(局)或地(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者,允许破格评定农民高级技师职称,名额严格控制在各市评定总数5%以内。
7.农民高级技师由县(市、区)申报,市农职评办审核,省农职评办组织评审并颁发证书。
8.农民高级技师晋升评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对获得区级相关人才奖项和荣誉的农村实用人才参评农民技师及以下职称,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可适当放宽。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2. 申报材料:评审表、成果佐证材料、个人业务总结(仅申报高级农职称需要)、原职称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各地申报要求有差异,请以当地政策为准,本文仅供参考